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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
2014-06-30 16:19:42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关于印发《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申报书》的通知环办函〔2008〕78号各省、自治
关于印发《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申报书》的通知
环办函〔2008〕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办公厅(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新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 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我局组织对《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申报书》进行了修订,现印 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2008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申请应采用新版申报书。自2009年起,申报截止日期由现行的每年5月31日调整为3月31日。
《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申报书》电子版可在国家环保总局政府网站(www.sepa.gov.cn)下载使用。
附件:1.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
2.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申报书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环保 自然保护区 申报书 通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建设部、中科院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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