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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莱州浅滩海洋特别保护区升为“国家级”
2014-06-30 13:12:22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山东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日前透露,莱州浅滩海洋资源特别保护区经过国家海洋局审批,升格为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这有利于扩大对保护区

    山东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日前透露,莱州浅滩海洋资源特别保护区经过国家海洋局审批,升格为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这有利于扩大对保护区内的海洋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有助于保持岸线形态、长度和邻近海域底质类型的稳定。

    加大保护渔业及砂矿资源,莱州浅滩特别保护区升为国家级

    “莱州浅滩地处莱州湾东部,为山东半岛北岸规模最大的近岸水下堆积地貌体,浅滩及附近海岸拥有近6×108m3的优质石英砂资源。莱州湾是 黄渤海鱼类的重要产卵场和育幼场,其西部为黄河口产卵场,未经受黄河淡水影响的区域;其东部则是以莱州浅滩、三山岛为中心的产卵场。根据《海洋特别保护区 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重要渔业资源和海洋矿产分布区等特殊区域,需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和科学利用方式予以特殊管理。”市海洋与渔业局环保科科长孙召 波向记者介绍,2008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省级自然保护区———莱州浅滩省级海洋资源特别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三疣梭子蟹、鲈鱼、文昌鱼 (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产卵、育幼场以及砂矿资源。为了更好地保护莱州浅滩独特的海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好浅滩砂矿资源,保持莱州岸线的 稳定,在省级特别保护区基础上,适度调整保护区边界后,经过国家审批,近日,莱州浅滩被升格为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

    据专家介绍,拟建莱州浅滩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位于莱州湾东岸水深在0m—6m之间的湿地区域,总面积为6780.0982hm2, 不占用岸线。拟建莱州浅滩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中部位于滩涂养殖区内,东北侧部分区域属于海蜇放流点,南侧部分区域属于对虾放流点。

    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重在保护,大部分区域不许人为干扰

    莱州浅滩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海域的海洋功能区,分为莱州浅滩海洋资源特别保护区和刁龙咀砂堤海洋特别保护区。“根据海洋生态特别保护 区的指导思想和区划原则,结合莱州浅滩的地貌特点,将莱州浅滩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划分为重点保护区、适度利用区以及生态与资源恢复区三个功能区。” 孙召波介绍。重点保护区,是将莱州浅滩2m 等深线以内的水域划为保护区核心区,面积为2395.2392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5.32%。该区为三疣梭子蟹、真鲷、鲈鱼等春、秋季产卵的集结 水域和主要产卵场,群体密集,因此也是渔业的中心渔场。在此区域内,实行严格的保护制度,禁止或者严格限制任何不利于重点保护区保护的活动。严禁实施各种 形式的工程建设活动,如要实施与重点保护区保护有关的工程建设活动,则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而生态与资源恢复区,则为了更好地保护重点保护区种质资源和生物,避免外界人为的影响和干扰,在核心区外2m—5m等深线之间水域划定为生 态与资源恢复区,由于莱州浅滩西侧海底坡度较大,将生态与资源恢复区的边界外扩至6m等深线位置,面积为1911.8994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 28.20%。

    适度利用区,则是在核心区、生态与资源恢复区外的近岸水域划为适度利用区,面积为2472.9596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 36.48%。在确保海洋生态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利用海洋资源。鼓励实施与保护区保护目标相一致的生态型资源利用项目,建立协调的海洋生态经济模 式,允许从事生态旅游业、生态养殖业、人工繁育海洋生物物种、休闲渔业、无害化科学试验场以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的行业活动。专家认为,拟建的莱州浅滩国家级 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不仅有利于保护渔业资源,而且加大了对海砂资源的保护,可以有助于保持岸线形态,长度和邻近海域底质类型的稳定。(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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