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10月起实施的山东省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按照规划、环评、勘界等12类58项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省级财政对年度考核分值90分(含)以上,或考核分值在60分(含)以上且分值较上年度提高,同时不存在一票否决评估事项的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实施生态补偿。今年,费县大青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等29个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共获得首批生态补偿资金5000万元。这也意味着山东省45处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不再按照保护面积进行事前补助,而是按照考核结果对达标自然保护区进行事后奖励。
山东启动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 29个保护区,补了5000万 将用于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2017-08-10 11:21:16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为促进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发挥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山东省级财政筹集资金5000万元,启动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
为促进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发挥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山东省级财政筹集资金5000万元,启动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补偿资金将主要用于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巡护和监测能力建设、管护费用补助等。